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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月12日,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新型网络犯罪案件,3人因非法爬取“小红书”数据牟利650余万元而被判刑。
2021年12月初,某信息公司安全部门工作人员欧某发现,有3300余个账号向旗下“小红书”App发送引流私信,然而“小红书”App前端登录接口却无任何记录。经调查,这些引流私信是由一家网络公司开发的某AI智能互动平台发出的。该平台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,突破了“小红书”App的前端验证防护机制,对用户昵称、笔记评论信息等数据进行爬取,还通过技术手段向注册用户发送私信、投放相关商户的广告。
事情要追溯到2019年4月,该网络公司技术部主管周某编制了一个DEMO小程序,结合爬虫软件,能爬取小红书App的用户信息并发送私信。测试效果不错后,老板陈某与公司管理层商量,决定将这个DEMO做成AI智能互动平台投放市场,为投放营销广告的商户服务并收取费用。之后,陈某等人将平台开发设计交给周某负责,还要求平台界面为商户友好型,比如旅游商户在平台输入关键词,就能一键向小红书潜在用户私信发送营销广告。
经司法鉴定,该平台破解“小红书”App的加密算法,伪造数据请求侵入服务器,非法爬取用户昵称、ID、笔记等核心数据,还绕过平台监管向用户批量发送广告信息。2019年6月至2021年12月间,累计非法获利650余万元。
庭审中,辩护人提出“抓取公开信息”“未造成实质损害”等辩护意见,被告人陈某也认为“爬虫”是中立技术,不知道此行为已触犯法律。但法院审理认定,涉案数据既有公开信息,也有需突破加密防护获取的非公开内容。该网络公司通过技术手段突破“小红书”多重安全防护,侵犯他人隐私、牟取利益,已构成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非法控制。
最终,法院判处网络公司罚金20万元;判处陈某等3人有期徒刑3年,缓刑5年至4年不等,罚金20万元至10万元不等,涉案违法所得653万余元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。这起案件警示我们,技术创新不能突破法律红线,任何侵犯用户隐私权、破坏互联网平台数据安全管理秩序的行为,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。